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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将针对大型家俱卖场稽查家俱商品标示

时间:2015-02-11 17:27  点击:445

  安福相册网(www.0594123.com.cn)讯:台北市议员爆料,有民众到特力屋网站购买玻璃柜,但安装完成2週后,仍散发一股异味,民众因此质疑傢俱可能含有浓度较高的甲醛,会对身体有危害。议员表示,甲醛浓度过高恐有致癌的疑虑,国家应该规範而非放任。针对台北市议员说法,台北市商业处提出以下回应。

 

  目前经济部标準检验局针对傢俱并非列为强制检验项目,而依商品标示法亦无强制业者需标示傢俱甲醛含量,台北市商业处将函请经济部标準检验局考量将傢俱纳入强制检验项目,并请经济部函释傢俱是否适用商品标示法第10条具危险性、与卫生安全有关,及应如何标示使用及注意事项,订定全国一制性规範。同时台北市商业处将针对本市大型傢俱卖场稽查傢俱商品标示,劝导业者提出甲醛含量安全的检验证明,以维消费者权益。

 

  目前针对傢俱,经济部标準检验局订有中华民国国家标準(CNS)第11677号,木製傢俱之甲醛含量不得超过0.5mg/L,惟傢俱并非强制检验项目,而CNS标準属自愿性而非强制性,因此尚无法强制傢俱必须符合CNS标準方可贩售。爰此,台北市商业处将函请经济部标準检验局考量将傢俱列为强制检验项目。

 

  而依商品标示法,亦无强制业者需标示傢俱甲醛含量,惟依商品标示法第10条,商品若有危险性、与卫生安全有关,则应标示用途、使用与保存方法及其他应注意事项。因此,台北市商业处将请经济部函释,针对傢俱含有甲醛者是否属商品标示法第10条所适用範围,以及该如何标示其用途、使用及保存方法及其他应注意事项,做出全国一致性规範,作为本处稽查及要求业者配合之依据。

 

  此外,台北市商业处将发函大型傢俱卖场及商圈,并依商品标示法展开稽查,劝导业者公开揭露其自行检验甲醛含量合格之证明,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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