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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调整全台各县市房屋评定现值设算所得比率

时间:2015-04-02 14:07  点击:7064

莆田房产网(www.0594123.com.cn)讯: 财政部昨公布「103年度个人出售房屋之财产交易所得计算规定」,调整全台各县市房屋评定现值设算所得比率,除台北市暂不调整外,其他县市依区域分别有1至5个百分点不等的调幅,当中又以刚升格为直辖市的桃园市桃园、中坜、八德等区调幅最大,去年出售上述地区不动产的民众,若无法举证取得成本,将面临较高所得税负。

另外,出售位于台北市、成交金额在7000万元以上,或是新北市6000万元以上、其他县市4000万元以上的「豪宅」,无法举证成本者,其售屋利得应以实际成交价,按出售时的房屋评定现值占公告土地现值、及房屋评定现值的比率,计算房屋收入后,再以15%推算所得额申报课税。

财政部表示,由于「房地合一实价课税」尚未定案,因此目前台湾不动产交易仍採房、地分离课税,其中土地交易免课所得税,而是课徵土地增值税;房屋部分则要课财产交易所得,併入当年度综合所得课税。

房屋出售人若可举证购入成本,不论是否为豪宅,均应以实际成交价减掉购入成本后的实际利得,按适用的综合所得税率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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