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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价税自用住宅优惠税率缺一不可

时间:2015-03-02 14:01  点击:483

  地价税一般用地税率是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为减轻自用住宅用地所有人的租税负担,另订自用住宅用地税率为千分之2,二者相差至少4倍,因自用住宅用地是优惠税率,必须符合要件并申请核准才能适用。

 

  依土地税法规定,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徵地价税,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件:

 

  1.有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于地上房屋设立户籍。

 

  2.地上房屋没有出租、营业。

 

  3.房屋为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所有。

 

  4.本人与配偶及未成年亲属以1处为限。

 

  5.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面积未超过700平方公尺。

 

  税捐机关指出,税务局每年清查辖区土地使用情况,发现有些民众与人订立租赁契约并申请租金补贴,这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规定,遭补徵地价税差额并按漏税额处以罚锾,税务局提醒民众,上述自用住宅用地要件缺一不可,千万注意别因小失大,损失了自用住宅税率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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