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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建署推动建筑物耐震能力评估补强工作

时间:2015-03-02 14:03  点击:516

  为协助各级机关推动行政院同意修正之「建筑物实施耐震能力评估及补强方案」,营建署代办「建筑物耐震能力详细评估工作」业于2015年1月15日与评选之优胜厂商29家完成议价,并与得标厂商于1月30日完成契约签订工作,2月6日于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政府电子採购系统网(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上架,供中央各部会及各直辖市、县(市)政府上网下单,简化採购程序,提昇採购工作效率,加速办理建筑物耐震能力详细评估工作。

 

  本次共同供应契约决标厂商计有29家,包括台湾省结构工程技师公会、中华民国结构工程技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台湾省土木技师公会、台北市土木技师公会、台北市结构工程工业技师公会、高雄市结构工程工业技师公会、台南市结构工程技师公会、社团法人台中市土木技师公会、社团法人中华民国建筑技术学会、社团法人彰化县建筑师公会、社团法人高雄市建筑师公会、高雄市土木技师公会、台中市结构工程技师公会、社团法人新北市土木技师公会、社团法人新北市建筑师公会、社团法人台湾建筑发展学会、社团法人台南县建筑师公会、桃园县土木技师公会、社团法人南投县建筑师公会、社团法人苗栗县建筑师公会、花莲县建筑师公会、社团法人新竹市建筑师公会、桃园市建筑师公会、社团法人永续发展工程学会、中华建筑公共安全学会、社团法人新竹县建筑师公会、社团法人基隆市建筑师公会、宜兰县建筑师公会、社团法人台南市土木技师公会,可执行之评估人员计487人,契约有效期间内预计可办理1,400件详细评估。

 

  内政部前为积极推动地震灾害发生后,必须继续维持机能之重要公有建筑物耐震评估及补强,以强化防灾整备,研拟「建筑物实施耐震能力评估及补强方案」报奉行政院2014年7月2日同意修正本方案,延长期程至2018年。依据方案规定,建筑物之耐震能力评估分初步评估与详细评估,初步评估供快速筛选优先评估顺序对象之用。经初步评估判定为无疑虑者,得不必进行详细评估;判定为有疑虑及确有疑虑者,除拆除重建外,应进行详细评估或耐震补强。截至2015年2月上旬各级政府机关列管建筑物计28,122件,完成初步评估27,754件(98.7%);列管详细评估14,897件,完成12,837件(86.2%);列管补强工程8,592件,完成3,997件(46.5%)。

 

  本方案推动迄今已逾13年,惟列管案件补强工程执行率仅46.5%,未来仍持续请各机关编列预算,加速完成建筑物耐震能力评估补强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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