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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打房1万4千户要改课 税金增加1300万元

时间:2015-03-28 13:25  点击:4577

宜县打房,通过差别税率修正案,非自住房屋拥有愈多,税率愈高,超过7户,税率是现行的3倍;地方税务局估计,有1万4千户要改课,税金增加1300万元。

 

宜兰县地方税务局昨天指出,7月起,宜兰县非自住房屋税将视持有户数,採差别税率,相关法案「宜兰县房屋税徵收率自治条例」修正,日前经县议会3读通过,将自7月1日起适用。

 

在居住正义风潮下,县府对有人买不起房子、却也有人拥有多栋房屋,推出「打房」措施;其中,依房屋税条例第5条、第6条修正调整房屋税徵收率,个人拥有房子愈多,课徵税率愈高。

 

修正税率后,所有权人持有县境非自住房屋2户以下者,每户适用徵收率都是1.5%,如持用非自住房屋3到7户,每户适用徵收率均为2%,如持用非自住房屋超过7户,每户适用徵收率均为3.6%。

 

税务局说,如是自住的自用住宅,以屋主、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计算,最多可以有3户申请为自用住宅,房屋税率是1.2%;房屋税计算标準是房屋现值乘以税率,如以现值100万元计算,自用住宅要缴房屋税1万2千元;如非自用住宅,要缴1万5千元;如非住用住宅超过7户以上,每栋就改缴3万6千元,等于是现有自用住宅的3倍税金。

 

「这就是打房政策!」县府不讳言,税率调整是要让拥有房子多的人负担高税率。

 

税务局指出,房屋税课徵是每年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今年课徵去年的,因此,今年寄出的税单是现行的标準税率,明年寄发税单就会计算7月1日到明年6月30日,以新税率核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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